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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年哈工大优秀毕业生和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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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2013届毕业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教育部21号令精神,认真抓好大学生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培育工作,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经研究,决定继续在2013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结合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评选2013年全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体育直播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及评选比例:
1.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占毕业生总数的7%;
2.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占毕业生总数的3%,必须在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的基础上评选产生。如果省里联评落选,如无特殊原因,学校将其自动落入哈工大优秀毕业生名单中,院系不必重复推选。
二、评选标准:
1. 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
(1)本科生: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学生中达到前30%,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注重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获得两次(含两次)校级以上奖励;积极参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社会实践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者优先。
(2)研究生: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学生中达到前50%,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正式(含录用)发表一篇核心以上文章,博士生发表五篇核心以上文章,其中在科研项目、科技论文、申报专利项目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优先考虑。
2.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
(1)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需满足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标准;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 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4) 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主动面向艰苦行业、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
三、评选工作日程安排和要求:
1.评选日程安排
日 期 | 内 容 |
3月7日-3月11日 | 学生自主申报 |
3月15日-3月17日 | 院系评选结果公示 |
3月18日 | 院系上报材料 |
3月19日-3月24日 | 学校审核院系报送材料 |
3月25日-3月27日 | 学校评审结果公示 |
2.评选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人选,各单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
(2)人选确定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结果公示,接受本院师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上报学工处;
(3)学校评选结果公示后,到毕业生离校前,对有考试成绩不合格,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以及有举报的优秀毕业生,一经核实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收回其优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的相关材料学校将上交到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
(1)参加评选的毕业生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
(2)院系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
(3)另研究生参选人请填写《研究生加分明细表(优秀毕业生)》(附件7);
(4)附件2、附件7提交打印版一份
附件2、附件3和附件7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标明学号+姓名+电话)
2. 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
(1)参选毕业生填写《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4);同时上交一张竖版的彩色数码照片(可用于宣传使用 1.5m以上)和一份1500字左右的个人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6);同时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
(2)另研究生参选人请填写《研究生加分明细表(优秀毕业生)》(附件7);
(3)附件4、附件7提交打印版一份
候选人电子照片与附件3、附件4、附件6、附件7电子版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标明学号+姓名+电话)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1.报送截止时间:3月11日下午16:00点,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
2.报送地点:电机楼30024;
3.联系人:张玉涛 (本科生)、刘佳(研究生) 联系电话:86418534。
4、请各候选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参评工作,对于填表不规范或不符合评选要求的候选人,学院将直接取消其参选资格。
5、相关奖励、奖项、论文需要提供纸质版复印件一同上报,否则不予承认。
体育直播
2013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