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老师:
为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根据国家文化创新工程工作的整体安排,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现开展2013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文件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依据《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本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二、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分为部地共建项目和一般项目。部地共建项目由文化科技司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参与实施,需涉及文化发展和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当地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具有成熟的基础条件和广阔的培育前景。
三、拟承担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的教师,须认真填写《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可在申报平台的“管理办法及文件”栏目下载,地址为://114.255.59.53:8080/cms/),按程序申报。
1、部地共建项目申报程序:由地、市(区)级(含县级市)文化管理部门组织,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报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审核汇总后,报送文化科技司。
2、一般项目申报程序:由项目承担单位申请,经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审核汇总后,报送文化科技司;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筹),原文化部直属高等艺术院校可直接向文化科技司申报。
四、申报者需于2013年1月17日前将电子申报书和纸质申报书(一式5份)同时提交科工院民品科研部办公室(科学园2H栋533室)。
一、申报单位依据《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本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二、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分为部地共建项目和一般项目。部地共建项目由文化科技司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参与实施,需涉及文化发展和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当地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具有成熟的基础条件和广阔的培育前景。
三、拟承担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的教师,须认真填写《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可在申报平台的“管理办法及文件”栏目下载,地址为://114.255.59.53:8080/cms/),按程序申报。
1、部地共建项目申报程序:由地、市(区)级(含县级市)文化管理部门组织,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报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审核汇总后,报送文化科技司。
2、一般项目申报程序:由项目承担单位申请,经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审核汇总后,报送文化科技司;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筹),原文化部直属高等艺术院校可直接向文化科技司申报。
四、申报者需于2013年1月17日前将电子申报书和纸质申报书(一式5份)同时提交科工院民品科研部办公室(科学园2H栋533室)。
电 话: 86414904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