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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四项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1-03-03 9:36 管理员
由于学校限项,请各单位申报人员与2011年3月15日前报到学院张德龙处,谢谢! 由于有数额限制,过期的老师将无法补报。 各院及有关单位: 2011年我省除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先填报《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推荐表》外,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青年科学基金、省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一)面上项目申报条件 1、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或重要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尤其是结合黑龙江省区域条件、特点及有较强实力领域的研究工作。 2、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可获得新的科学发现或取得重要进展。 3、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申请者是中级职称的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年龄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未满57周岁。 (二)重点项目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应围绕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瞄准国际、国内科学前沿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或是对黑龙江省未来高科技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和带动性作用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创新性强,为省内科学与经济发展提供支撑,经过科学研究可能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并能申请发明专利,在同领域内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或未来能够形成黑龙江省经济新增长点。 3、优先支持以省级以上研发平台(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中心)为依托,校企、院企合作,利用国外科技资源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项目,申请时应提交合作协议或合同。 4、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未满57周岁,博士生导师年龄未满63周岁。 5、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学院不超过2项。 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者是中级职称的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对申请者及项目进行推荐)。高校申请者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申请者年龄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未满35周岁,对取得博士学位并在科研方面获得较显著成绩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2、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性,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有开展科研工作的经历和业绩(参与过省级及省行业科研或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过论文、出版过论著、获得过专利),并具有一定科研条件。 3、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三、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具备在国外留学或访问1年以上,归国时间不超过3年,并提供出国证明原件。年龄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未满45周岁,应具有硕士或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申请者是中级职称的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申报的项目应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前瞻性,并与国外并与国外学习、研究内容有关。 3、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四、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 1、凡是申请参加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评选者,由所在单位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推荐。 2、培养资助的对象为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工作、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申请者年龄在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高校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 3、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采取单位限额申报,我们学校推荐人选不得超过3名,被推荐者填写《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推荐表》见附件2,各学院推荐到学校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基础研究部的名额不超过2名。 五、其他要求: 1、申请者必须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正式事业编制在册教师,此项要求由各院审核,如有失实由各院负责。 2、申请省青年基金、留学基金和自然科学基金必须本年度同时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承担者)亦可,不含2010年12月结题的,否则不予受理。此项要求由各院审核,如有失实由各院负责。 3、凡有黑龙江基金在研项目,及承担哈尔滨市基金项目未按期结题的教师不予受理,连续两年申报省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停报一年。 4、申请者只能申请一项省基金项目,正在承担省科技攻关项目和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项目;承担过省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申报省基金(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除外)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留学归国人员基金只能承担过一次;各单位申请的边缘学科项目不得超过总项目数的10%,重点项目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不受理边缘学科项目。 5、申请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研究经费申请最高额度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不超过20万元、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不超过20万元、面上项目不超过5万元,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超过5万元,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不超过6万元。省科技厅要求申请项目承担单位应按1:1(省基金:申请单位=1:1)资金比例匹配,匹配的经费由个人自行筹措。 6、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研究领域范围要符合“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突出优势和重点,不属指南范围的项目,原则不予支持。 7、申报材料中不得有虚假夸大等不真实情况,否则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且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科研项目,并按《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进行惩治处理。 8、请各院在项目受理期限内在网上申报的同时,将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推荐表一式一份;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面上项目、省青年、留学归国基金项目 “申请书”、“附表”纸件各一式一份;于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3月23日上午11:00止由科研秘书上交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基础与国际合作研究部,各院申报者名单由院长签字及加盖学院公章。 六、申报方法 申报网址: //nsf.hljkj.cn/zrjj/(黑龙江省科学基金联络信息系统) 选择“用户组”为“项目申请人”进行注册,注册后使用本人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再选择相应申报类别,填报申请书。 地址:科学园国际会议中心(2H栋)513室 联系电话:86414151 联系人:邓惠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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