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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申报二〇〇九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四项基金项目通知
2009-03-11 13:59 管理员
关于组织申报二〇〇九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四项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院及有关单位: 2009年我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青年科学基金、省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及海外学者合作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实行统一网上申报、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参评人员由单位限额推荐,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09年3月23日止。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一)面上项目申报条件 1、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或重要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尤其是结合黑龙江省自然条件、特点及有较强实力领域的研究工作。 2、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可获得新的科学发现或取得重要进展。 3、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申请者是中级职称的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年龄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须未满57周岁。 5、申请项目实行限额 (二)重点项目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应是瞄准国际、国内科学前沿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或是对黑龙江省未来高科技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和带动性作用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具有较好前期研究工作基础或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深入研究工作。 3、创新性强,为省内科学与经济发展提供支撑,经过科学研究可能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在同领域内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或未来能够形成黑龙江省经济新增长点。 4、优先支持以省级以上研发平台(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中心)为依托,校企、院企合作,利用国外科技资源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项目,申请时应提交合作协议或合同。 5、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须未满57周岁,博士生导师年龄须未满63周岁,院士年龄不限。 6、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者是中级职称的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对申请者及项目进行推荐)。高校申请者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申请者年龄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须未满35周岁,对取得博士学位并在科研方面获得较显著成绩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二)申请项目应具备一定的创新性、有开展科研工作的经历和业绩(参与过省级及省行业科研或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过论文或出版过论著),并具有一定科研条件。 (三)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三、留学归国及海外学者合作基金项目申报条件 (一)留学归国申请者应具备在国外留学或访问1年以上,归国时间不超过3年,并提供出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者应具有硕士或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申请者是中级职称的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的项目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前瞻性,并与国外学习、研究内容有关。 (二)海外学者合作项目申请者应为省内从事科技工作的自然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合作者为海外或港澳地区从事科学技术研究人员,主持过重要的研究项目,并已取得国际同行承认的创新性学术成就或突出的创造性科技成果。 (三)海外学者合作项目申请者,应当提交与海外合作者在2008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合作研究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合作研究的课题名称以及研究方向、预期目标等;②依托单位为合作研究项目实施所提供的实验设备以及人力、物力等条件保障;③合作双方在共同研究期限内提供的科研资源、合作研究的形式、成果的归属分享比例等。 (四)留学归国及海外学者合作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四、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 (一)凡是申请参加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评选者,由所在单位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推荐。 (二)培养资助的对象为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工作、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申请者年龄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须未满45周岁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高校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科研院所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及副高职或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三)按照省科技厅要求,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采取单位限额申报,我校推荐到省科技厅人选不得超过2名,推荐书及要求见附件2, 各学院推荐到学校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基础研究部的名额不超过2名。 五、其他要求: (一)申请者只能申请一项省基金项目,正在承担省科技攻关项目和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项目。各单位申请的边缘学科项目不得超过总项目数的10%,重点项目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边缘学科不受理。 (二)申请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研究经费申请最高额度重点项目不超过25万元、面上项目不超过6万元,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超过5万元,留学归国及海外学者基金项目不超过8万元。申请项目承担单位应按1:1(省基金:申请单位=1:1)资金比例匹配,没有匹配条件的单位不予资助。 (三)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研究领域范围要符合“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突出优势和重点,不属指南范围的项目,原则不予支持。 (四)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者在省基金评审中优先支持。 (五)鼓励和支持申报人员学习创新方法TRIZ理论。 (六)请各院在项目受理期限内在网上申报的同时,将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面上项目、省青年、留学归国及海外学者合作基金项目 “申请书”、“附表”各一式2份于3月23日上午11:00上交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基础研究部,省杰出青年申请书2份及推荐表2份于3月16日上午11:00上交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基础研究部 六、申报方法 登陆网址://www.hljkjt.gov.cn/jh/ 或 //jj.dragon.cn/zr/index.htm //210.76.36.219/zrjj/再选择相应申报类别,选择“用户组”为“项目申请人”进行注册,注册后使用本人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填报申请书。 地址:科学园国际会议中心(2H栋)513室 联系电话:86414151 联系人:邓惠茜 二○○九年三月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