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直播

体育直播新闻

关于报送2009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

2008-09-17 14:46 管理员
各院(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关于“外国专家聘请计划审批”职能要求,国家外国专家局将编制2009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为做好计划编制工作,请各院(系)报送2009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我校将以此为依据调整和编制2009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精神,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人才保证和海外智力支持。
    1、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
    2、紧密围绕国家重点项目和重点学科建设,引进国际一流的科学大师、科技领军人物,大力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和紧缺人才。
    3、根据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急需,有重点地引进高新技术、金融、贸易、法律、管理和职业教育等领域的高层次专家。
    4、加强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高层次专家聘请力度,大力支持灾害应急系统理论研究和实践领域的专家聘请工作。
    5、按照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需求和急需发展的专业领域,确定聘请专家的重点专业和领域。
 
二、报送内容
    (一)各院(系)围绕重点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项目,国家级、省部级的重点项目,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以及高新技术开发、产学研结合项目等聘请外国文教专家。
    (二)聘请专家成果效益情况
    各院(系)申请人要高度重视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考核,做好聘请专家成果和效益的总结工作。我校将对院(系)2008年度聘请专家的成果和效益进行评估,并以此作为调整和制定2009年度计划的依据。对成果和效益显著的单位我校将予以适当方式进行表彰和宣传并适当增加计划名额,对不报成果或成果效益差的单位酌情减少名额。
    对08年尚未执行的项目,将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填写至“外国文教专家项目情况进展表”(附表1),将电子版统一递交至各院系外事秘书处。
    2008年获得资助已执行未提交成果报告(总结)名单(附表2)
    2008年获得资助尚未执行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名单(附表3)
 
三、申报流程
    A、登陆国际合作处网站(//www.international.sportszb.net),点击国家外专局文教专家---在线申请,详细填写表内内容。
    B、记录好项目编号及密码以便于日后查改。在线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打印完成并签字盖章后,于9月18日13:30前统一递交至各院系外事秘书处。
   各院(系)外事秘书于9月19日13:30前统一递交至国际合作处(行政楼500室)
    C、2009年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审批结果将于2009年3月底公布。
 
四、请各院(系)外事秘书于9月9日13:30后到国际合作处(行政楼500室)领取上述文件。
 
附表:附表1.doc         附表2.doc        附表3.doc
 
国际合作处
200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