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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06年度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通知
2006-08-31 11:49 管理员
关于申报2006年度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院(系)及负责人:
根据哈尔滨市科技局的通知:2006年度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的实施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科带头人专项资金条件
(1)在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做出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
(2)对本学科以及相关学科领域发展有较大影响,被国内外同行公认有创新性研究成果。
(3)掌握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能影响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关键技术对哈尔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4)主持或主持过的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过市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第一完成人或第二完成人)。
(5)原则上应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
(6)为本单位所确定的学科带头人。
(7)申请者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度放宽。
(8)申请额度:5万元,执行年限2-3年。
2、申请青年科技创新人员专项资金条件
(1)在相关科学技术领域有创新性构思,有较稳定的研究方向,在学术及其研究成果产业化方面具有较大的发展实施项目的研究能力和可靠时间保证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2)申请者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申请额度:3万元,执行年限2-3年。
3、申请留学回国人员专项资金条件
(1)主持或参加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具备较强创新精神;在本行业或本领域有所作为、有所创新、有所建树的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后继续从事科学研究和创新工作。
(2)出国留学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含满一年)。
(3)具有副高级技术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4)申请者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5)申请额度:3万元,执行年限2-3年。
二、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流程:
今年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资金采用网上申请。
1.各院(系)将推荐的申请者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科技处。
2.对于项目系统中经费预算的“单位配套”填写为申请经费的50%。
3.学校审核合格后,申请人登录后,打印“申请书”一份。
4.申请人应于九月十二日之前将申请书交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应于九月十三日下午4:00前将申请书送至科技处基础办,过期恕不受理。
联系电话:86414151
联系人:邓惠茜
科技处 基础办
2006年8月31日


